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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1 来源:室外安全体验馆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建筑站、市市政站、市检验测试中心,各相关协会、相关单位:
为展现我市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安全提升成效,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并且开展2023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深圳市质量强市办《关于印发2023年“深圳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房屋建筑及市政设施建设工程2023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25个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3〕73号)精神,逐步提升深圳房屋建筑及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定于9月在全市住房建设系统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制定本活动方案。
以“增强质量意识,推进高水平发展”为主题,坚持“质量成就未来,品牌引领发展”的理念,以“质量月”全民质量建设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高质量精神,践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要求,全方面提升高质量惠民意识,为加快打造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高地,建设质量强国标杆城市提供强有力支撑。一是深入贯彻习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质量变革创新、促进质量强国建设等决策部署,从影响市民群众获得感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入手,开展质量整治、质量服务、质量提升,全方面提升建筑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二是强化主题宣传,树立质量标杆,积极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精神,把开展“质量月”活动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享受“质量月”成果;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社会质量期盼,对质量安全问题“零容忍”,曝光典型案件,加强质量监管执法和“质量为民”维权,综合运用监督抽查、综合执法、专项整治等手段,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质量整治,推进质量维权社会共治。四是积极引导全社会向顶尖工匠、技术能手、质量能人学习,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培育精益求精、优中更优的质量精神和质量文化;五是坚持活动重心下沉,发挥企业“质量月”活动主力军作用和市协会及社会组织的行业优势,加强行业质量文化建设,提升创优工程的科技含量,推出质量提升关键实招硬招,解决企业质量创新、质量攻关、质量管理难题。
市、区住建部门认真指导,市建筑业协会积极组织,在全市范围内选择若干项工程质量管理上的水准较高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质量月”观摩交流活动(观摩项目详见附件),宣传介绍我市先进经验做法,包括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推广及信息化应用、项目管理信息化、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装配式施工、绿色施工、样板引路、工程质量普遍的问题治理、优秀施工工法等,推广质量提升成果经验,打造深圳建造品牌。
1.开展2023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并且开展在建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和混凝土生产单位(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预先制作的构件厂)使用建材的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查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涉嫌存在使用伪劣建筑材料或原材料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混凝土生产单位、个人依法进行查处,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建材管理长效机制。
2.开展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行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并且开展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检验测试的通知》要求,市、区行政主任部门认真落实,对各自监管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组织并且开展原材料和工程实体质量全覆盖检查检验测试,加大对检验测试的机构检查监督管理力度,对超资质检测、无资质检测、伪造检验测试的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检验判定的结论等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处理,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市场秩序,消除质量上的问题隐患,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监管,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品质。
1.开展地下工程项目施工扰动安全防范直播答疑活动。依托网络在线直播的方式,邀请权威专家,面向各参建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人员,重点答疑地下工程项目施工扰动管理难题,包括但不限于轨道交通、重大基础设施等各类工程地下工程扰动管理问题。通过技术交流、案例分析、经验分享、难点解答等形式,对地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要点做多元化的分析讲解,宣贯相关知识,解答各参建责任主体及公众相关问题,引导各参建责任主体强化地下工程项目施工扰动风险意识,提高实施工程质量管理上的水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
2.组织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举措宣贯会。为加强房地产领域全周期管理,标本兼治推动房地产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法治,近期我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加强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对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确保政策落地落实,我局将于9月组织召开住宅工程质量提升相关举措宣贯会议,解读《住宅工程业主“预看房”工作指引》以及《规范新建住宅项目户内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等通知文件具体实际的要求,同时对常见工程质量通病提出防治措施,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
积极探索质量型评价方式,研究客观反映深圳质量水平的宏观指标体系,对工程质量指数来优化与测评,在已建立的工程质量指标统计、分析制度基础上,对指标进行局部优化,从工程质量水平、质量创新提升能力、质量获得感等方面,按年度完成工程质量指数测评及分析报告,通过定量指标较客观地反映区域房屋建筑质量总体水平。科学衡量深圳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状况和分析存在问题,将其作为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的科学参考依据。
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制定《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方案》。2023年在全市抽取12个小区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24个在建项目进行建筑工程实体质量评价,通过开展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工程质量区域评价工作,探索建立建筑工程区域质量综合评价、建筑工程实体质量评价、用户满意度评价等评价指标体系,并与质量诚信体系、业务考核体系、市场监督管理体系等相挂钩,压实压紧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1.市、区住建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要督促承担了省、市观摩活动项目的企业认真准备,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通过新媒体平台以线上视频的模式,推广介绍本企业优秀质量管理和项目先进实施工程技术经验;市建筑业等协会积极指导企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充分的发挥企业在“质量月”活动中的主力军作用,保障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市、区监督机构应做好“质量月”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大力营造“质量月”的宣传和竞赛氛围;充分调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与“质量月”的积极性,要让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广泛发动企业围绕“质量月”主题,把质量月宣传活动深入到基层一线。
1. 在“质量月”期间,广泛加强主题宣传,加大对 “增强质量意识,推进高水平发展”城市质量精神的宣传推广,采取多渠道形式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质量提升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质量促进发展活力,以质量增进人民福祉,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营造“全民关注质量,质量服务全民”的良好环境,让“质量月”活动深入人心。
2.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质量宣传活动。采取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传统媒体与网站、公众号、微视频新媒体相结合方式,宣传“质量月”活动动态、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烘托“质量月”气氛,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切实推动质量文化建设。
市、区住建部门要积极组织好“质量月”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不流于形式。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梳理总结质量月工作经验和工作情况(包括活动亮点、总结、有关图片、新闻报道等资料),并于9月28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报市住房建设局联系人粤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