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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海市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3 来源:产品服务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相关的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

  (1)除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的人员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申报;

  (2)除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以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4)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1.申报人应符合与申报职称相应的工艺美术系列评审条件。评审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2〕45号);申报专业详见《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专业目录》(桂职办〔2022〕57号)。

  2.专业方面技术人才从事与原取得职称系列不一致的专业方面技术工作的,在从事新的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后,可根据现从事的专业方面技术工作重新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办理职称转评。职称转评应当符合所申报职称系列(专业)条件,资历、年限、业绩成果等可以从取得下一级职称起算。

  3.在自治区外(含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单位驻桂机构)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方面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在自治区外取得职称,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方面技术工作的,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职称重新确认和职称转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参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可优先申报、优先参评,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

  5.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1.2023年度我市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委托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评委会进行评审,申报人应结合身份性质、所属行业,对照评审条件和网络申报系统所列评委会及专业目录,选择所要申报的评委会及相应评审专业。

  2.申报人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3.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方面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途径申报职称。非公有制企业申报同系列职称人员需统一申报途径,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企业注册地参加职称评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方面技术人才一般由所在工作单位履行审核审议、公示、推荐等程序。受工作单位委托,也可以由档案托管的人事代理机构履行上述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档案托管的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审议、公示推荐等程序;档案没有委托存放的,可以由相关行业协会履行上述程序。

  4.中直、区直或外省驻北海单位(分公司、办事处等)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系统)统一渠道申报职称。

  申报人应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责任。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前须自行对学历、资历、专业方面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材料来检查核实。如缺少《北海市工艺美术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中标注“必不可少的硬件材料”中的任何一项,不得提交单位审核推荐。经查如发现有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和桂人社规〔2021〕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证件照:个人相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以清晰为准,照片人物不能扭曲变形。

  (2)学历:学历情况可通过申报系统中数据共享方式获取,未能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取的,需提供学历证书、查档材料或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3)下一级职称:下一级职称证书信息应在职称申报系统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数据共享匹配。未能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取的,需上传下一级职称证书及证书审验结果。

  (4)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可通过申报系统中数据共享方式获取。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进行学时登记,申报前需完成2023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2022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条件。

  (5)社保:社保情况可通过申报系统中数据共享方式获取。非公有制企业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如存在工作经历与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经核实为虚假信息或虚假材料的,将按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查处。自由职业申报人员从申报当月起往前6个月应不在任何单位缴纳社保。

  填写申报人的主要学历、工作简历和专业方面技术工作经历。主要学历从大、中专院校以上填起;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专业方面技术工作经历从取得下一级职称时填起。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一定要符合评审条件中“专业方面技术工作经历条件”要求,且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如:副高级申报正高级,必须是取得副高级职称以后,下同)从事的专业方面技术工作,原则上需要出示充分的佐证材料,包括项目起始时间、项目内容、本人任何职、证明人等,并按重要程度进行排序。

  业绩成果一定要符合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和“附录”要求,且必须是任现职以来从事专业方面技术工作所取得的业绩。业绩成果原则上需要出示充分的佐证材料,包括项目、课题名称和工作内容、本人所起作用、完成情况或效果(效益)、获奖及专利等,并按重要程度进行排序。对具有等待期的课题结题材料,可凭课题立项相关材料先行申报,并于开评月的上月月底前将课题结题材料按规定程序补充报送至评委会所在职改办。

  学术成果一定要符合评审条件中“学术成果条件”和“附录”要求,且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所发表,不包括任现职期间为完成学历教育如取得本科、硕士等学历或学位而发表的论文或著作。学术成果原则上需要出示充分的佐证材料,在期刊发表的论文须同时附上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全文等;专著需提供封面、目录及内容提要或本人完成的主要章节等;技术工作总结需提供专业方面技术工作实践相关材料、采纳单位书面评价和认可等相关证明作为附件,并按重要程度进行排序。对具有等待期的论文发表材料,可凭用稿通知先行申报,并于开评月的上月月底前将论文公开发表的材料按规定程序补充报送至评委会所在职改办。申报系统中已设置学术风险预警功能,搭建涉嫌非法出版物数据库,与申报人提交的刊物自动对比,标记风险刊物。申报人应根据提示自行核验。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有关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申报职称时,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单篇获党中央、国务院信息刊物采用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1篇,其中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2篇;获党中央、国务院信息刊物综合采用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0.5篇,其中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1篇。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单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信息刊物采用的视为核心期刊1篇,其中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2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其他领导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1.5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信息刊物综合采用的视为公开发表论文1篇,其中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1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其他领导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0.5篇。同一篇决策咨询类信息被不同类别信息刊物采用,以及信息采用后获得领导批示的,按最高标准计,不累计。根据信息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以上规定的决策咨询类信息不含部门信息刊物或专项工作信息,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情况,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不予认可。

  (4)申报人须填报《2023年申报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自评表》(附件2),并将扫描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到“其他证明材料”。

  (1)破格申报的,申报人应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方面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3),并提供达到破格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审核,经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评审。

  直接申报中级职称、无职称申报助理级职称的申报人员应提供符合相应资历年限的证明材料。

  (2)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材料。

  各单位、主管部门、各级职改部门利用互联网申报系统对申报人申报材料来审核推荐。

  1.严格落实审核责任。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推荐申报主体责任,加大对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力度,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情况的真实性负责。要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落实审核责任。单位在评审推荐组织和经办人员在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全方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要最大限度地考虑本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岗位空缺情况推荐申报人选。用人单位要加强对学术成果的审查核验,加大对标记风险刊物的审核力度,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方面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材料,由审核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

  2.严格把握推荐质量。用人单位要加大对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力度,严禁推荐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对推荐至评委会的申报材料,经审核发现有一定的问题的比例达到或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10%的,由推荐单位作出说明;达到或超过20%的,由推荐单位作出说明并报送书面整改方案,评委会组建单位视问题情形和程度予以通报或暂停该推荐单位次年推荐申报权限。

  3.规范审核推荐程序。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流程及要求做审核推荐。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审议前应采取答辩或说课等方式来进行考评,并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答辩意见。审议推荐小组进行审议后,在申报系统中下载模板并据实填写审议推荐意见,经审议推荐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系统内上传原件扫描件。审议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的德才表现、学术技术水平、业绩成果、考评情况等方面给予评价,明确是否同意推荐。单位出具的所有证明、推荐材料盖章处均需有责任人签字。审核推荐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本人或近亲属参评职称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1)审核审议。单位应按规定成立审议推荐小组,审议推荐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专业方面技术人才不可以少于2/3,专业方面技术人才应拥有相对应级别以上职称。专业方面技术人才达不到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外单位做审议推荐。

  (2)单位内部公示。单位应对申报人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情况做公示。公示完成后,如申报情况或申报材料发生变更,还应对变更情况做补充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均不可以少于5个工作日。

  (3)单位推荐。单位对审议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明确是否同意推荐。申报人不符合申报条件或审议不通过,单位没有出具推荐意见或出具不同意推荐意见,以及有其他不宜推荐情形的,单位不得推荐。

  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真实性和填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职改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门槛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门槛不符合、单位推荐意见不明确或不予推荐等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评审。职改部门要加强对直接申报和破格申报情形的审核。经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明确补正材料的内容和时限要求。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未按规定时间或程序上报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2023年11月为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职改办组织评审、复核与二次公示阶段。评审完成后的二次公示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职称改革专栏进行。

  2023年12月,对公示无异议的进行确认结果,并按评审批复审权限进行批复。

  1.按分级管理原则履行职称电子证书发行责任。电子证书的下载与打印可自行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广西人社”APP、“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

  2.专技人员可在广西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个人版系统自行下载评审表。

  (一)评审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规定收取。即工艺美术师评审收费230元/人次,助理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员评审收费150元/人次。

  (二)收费方式与时间: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8:00-10月10日18:00。提交材料后,请留意系统站内消息,并按消息提示缴费。缴费完成才表示本次材料报送成功,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本次职称申报。

  (一)完善职称评审诚信体系。一是加强诚信档案库建设。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全区职称诚信档案库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职办〔2022〕66号)有关要求,逐步加强诚信档案库建设,在职称工作中发现并认定失信行为的,应及时录入全区职称诚信档案库管理系统。二是加大学术不端查处惩戒力度。加强学术成果的审查力度,及时共享论文的核查方法、途径等,各职称系列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力度,统一审查标准,树立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申报氛围。

  (二)加强评审监督管理。规范评审程序和严肃评审、纪律,加强双向激励,建立健全倒查追责机制。按照管理权限和桂职办〔2022〕65号文件加大对中初级评委会的监督力度,规范评审行为,确保评审质量。对察觉缺陷要及时整改,不能按期纠正的,责令停止评审工作。

  (三)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各级评委会、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专家及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八章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具体申报流程和操作方式请参阅网络申报系统“帮助中心”,平台技术上的支持电话。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职改管理部门现行有效政策执行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1.北海市工艺美术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2.2023年申报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