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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1 来源:产品服务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 25个部门《关于开展 202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3〕73号)精神,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建筑领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以“增强质意识建设质量强区”为主题,开展 2023年全县建筑领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充分的发挥“质量月”活动平台作用,大力宣贯《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纲要》,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质量第一的责任意识,切实提升全县建筑工程质量效益。
(一)集中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企业要充分的发挥全媒体优势,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加强“质量月”主题宣传,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习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采取专栏、专版、专访、专题片等方式展示质量提升成果。组织并且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发动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入工地,集中宣传工程质量法规标准,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守护质量”的共治共享氛围。
(二)全面落实质量安全手册制度。通过知识竞赛、云课堂、培训班、宣贯会等形式,对《宁夏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质量检查实施细则》《建筑实施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技术标准》进行深入宣贯讲解。一是质监站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把执行手册制度作为落实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的重要举措,将工程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员工,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二是指导企业将《宁夏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质量检查实施细则》内容纳入建筑工人教育培训体系中,通过技术交底、现场观摩等形式,使一线人员知细则、懂细则、用细则。三是组织有关人员观看区住建厅工程质量专家录制的专题讲座视频。
(三)持续深化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各企业要以《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防控作业规程》发布实施为契机,启动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防控专项行动,重点检查落实建筑(结构)设计图中增加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质量普遍的问题防控内容、《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防控措施和方案》编写、实施工程单位在关键部位和关键节点开展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防控培训学习、建筑设计企业在建设全过程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开展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质量普遍的问题防控等内容,力争在裂缝与渗漏防控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效。
(四)严密组织实施质量提升检查。质量月活动期间,质监站将严格按照《2023-2024年全区房屋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内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重点对建筑设计企业首要责任落实、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测试的机构和商品混凝土质量等方面开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始终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五)大力开展质量标准化观摩。发挥“树立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质量交流互鉴,开展建筑施工先进工艺展示、实施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等“样板工程”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发挥标杆工程示范引领作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全方面提高质量管理上的水准和技术创新能力。
(六)集中组织“大家谈质量”活动。各企业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站点平台,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督、检测等单位质量负责人,集中开展“大家谈质量”活动,围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提升”讲认识、谈感悟,广泛凝聚“建设品质工程,共享美好生活”的共识。
各建设、监理和实施工程单位要格外的重视,做好“质量月”各项活动组织和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被观摩工地一定要达到智慧工地建设要求,企业要充分做好质量标准化示范引领各项工作。各企业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并且开展工程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努力消除工程质量普遍的问题。活动结束后,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查缺补漏,及时总结,于10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报我局质监站。对活动开展组织不力,未进行质量隐患排查治理的项目,我局将给企业记录不良行为,并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