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案例
发布时间:2023-11-21 来源:项目案例
本项目的码头建设规模为5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2个;年设计吞吐量455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507万吨。库区总罐容18.8万m 3 ,用于装卸储存丙烷、丙烯、对二甲苯、乙二醇、汽油、柴油、甲醇等液体散货。项目批复概算为134593.1万元
2.2 主要结构及形式:本项目陆域总用地面积约169亩,大致上可以分为液体化工品罐区和液化烃罐区以及配套辅助设施。液体化工品罐区建设内容有:02罐组、02泵棚、废气处理装置、装车站2、控制室2等。液化烃罐区建设内容有:03罐组、压缩机及泵区设备棚、04罐组、装车站3、控制室3、消防泵房3和消防水罐、辅助用房3等。其中03罐组为灌注桩、控制室2、控制室3为搅拌桩、其余需沉桩单体均为PHC桩。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试验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报告提交并通过相关评定或评审止;
2.4招标范围: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5号、6号泊位工程工艺及配套罐区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并按项目阶段验收需要及时出具符合《浙江省港口工程竣(交)工验收细则》要求的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外观检查报告。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部分约154万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水运结构乙级及以上和材料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质量 试 验 检 测 管 理 信 息 系 统(https://.ttiis.cn/) ”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 __1___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__1_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5日上午9时_。
4.3已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的投标人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买卖平台”)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
4.4未取得“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注册” 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0月7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 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嘉兴港区分公司(嘉兴港区乍浦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
招标人:嘉兴港独山港口化工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辰路333号地址:乍浦镇雅山中路170号五楼(金旺广场)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检验测试的机构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水运结构乙级及以上和材料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ttiis.cn/) ”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自2018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1个3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的交竣工试验检测任务;
具有_高级工程师及以上_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水运)资格,担任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年龄60周岁及以下;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工作员信用评估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以下。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水运)资格,年龄60周岁及以下;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估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以下。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包括职称证、身份证、试验检测工作员资格证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公开信息等,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出后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制件。
2、项目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应出具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无法体现人员姓名和任职的,应提供发包人(或交通运输部门) 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 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书,无需提供试验检验测试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